各学院(部)党总支部、学办:
为改善农村基层干部队伍结构,培养新农村建设骨干力量和党政干部后备人才,根据《关于做好2012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的通知》(湘组〔2012〕35号)和湖南省2012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公告的有关精神。现就我校2012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选聘对象及条件
选聘对象为30岁以下(1982年5月1日后出生)应届和往届毕业(2010年、2011年毕业)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,要求为中共党员(含预备党员),非中共党员的优秀团干部、优秀学生干部。鼓励高校毕业生回原籍应聘。
选聘报考的基本条件是:
1、思想政治素质好,作风踏实,吃苦耐劳,组织纪律观念强。
2、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,学习成绩良好,本科或研究生毕业必须获得相应学位。
3、自愿到农村基层工作。
4、身体健康。
二、选聘程序
3、笔试:笔试由省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实施,笔试内容参照《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》,侧重农村基层实用知识。笔试科目设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一个科目。
4、面试:在6月上旬进行,由各市州委组织部具体组织实施。
5、体检、考察:
6、预录、公示
7、决定聘用、培训上岗
6、有关表格也请在湖南领导人才网上下载
四、组织领导
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使命光荣、任务艰巨、责任重大,各学院党总支部、学办要高度重视,通过召开动员大会,黑板报、网络媒体、面对面交流等方式,广泛宣传发动,积极引导鼓励毕业生应聘。
湖南工程学院党委组织部
2012-4-19